异常解除
有四种情况会被市场监督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期公示年报;
2、未按期公示即时信息;
3、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解除“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1、企业自行改正;
2、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递交申请(有的区需要先到社区办理);
3、市场监督管理所(或社区)上门核查;
4、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区市场监督局,由区市场监督局做出移出决定。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企业年报报告书(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6、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肥公司注册提醒,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6、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正淳财务提醒,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6、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 上一个: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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